老司机都知道“僵尸车”是已脱审或已是报废车辆,不过,目前不论是到报废车辆回收公司报废一辆汽油车,还是直接将车卖给废品回收人,能拿回的钱都极少,仅有几百到两千元年左右。不过,报废车辆作为一种可回收的资源,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务院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给出了解决方向。车主利好!新政使报废车辆回收价值大增。
报废车辆回收新规第十二条规定,拆解的报废车辆“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同时,拆解的报废车辆“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车辆回用件”。
国务院715号令就提出了可以把五大总成和一些还符合标准的零部件卖给再制造企业或者回收出售,这能提高报废车辆的价格。这一规定将推动报废车辆“一车一价”,从每辆车的车况来判断回收价钱,刺激车主主动报废。虽然该《管理办法》今年6月1日已实施,但目前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还未出台,真正落实还需时日。希望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细则和标准,把好事办好、办彻底,让我国报废车辆回收与世界接轨,让我国的报废车辆回收再利用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