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解体厂

几十年专注报废车行业!
我们更权威、更专业、更高效,让您省心、放心!
拨打电话资讯

关于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作废的公告

关于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条,下列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办理注销登记,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收缴机动车并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此公告。
 

  附件: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的号牌清单
 

  2023年2月15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地址:北京市各区均有报废车服务网点       24小时咨询电话:010-56017885---13311348550
  • 关键字:北京汽车解体中心,北京报废汽车解体中心,北京机动车报废厂,北京汽车报废流程,北京汽车报废解体中心,北京正规汽车解体厂,北京车辆解体中心,北京汽车报废补贴,北京车辆报废,北京汽车报废厂,北京汽车解体厂,北京报废汽车厂,北京机动车报废,北京报废车,北京报废车回收,北京车辆报废补贴,北京国三车辆报废补贴
  • copyright©    北京汽车解体厂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