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非运营私家车没有报废年限,但是当私家车的行驶公里数达到60万将会被引导报废。引导报废不同于强制报废,引导报废只是建议车主将汽车进行报废处理,但这并不代表这台车就可以一直开。对于一个已经行驶了60万公里的汽车来说,每年越来越加严格的年检就显得很难招架了,如果汽车年检没有通过或三次没验车,汽车依旧会被采取强制报废处理。那么私家车是如何报废的呢?它的报废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北京私家车报废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收车,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3、解体厂到地区分所查询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如果查出是盗抢、抵押、事故逃逃逸车则会通知相关部分处 理,如不是车辆不存在以上情况,则进入4.
4、按法规规定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它营运车辆进行现场监销,留存监销后照片,在《机动车停驶、复 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及《监销机动车唯一性确认表》上签字,解体厂填写监销台账。在第4中会出现需要进一步拆解和二次监销的车辆,遇到这类情况进行二次监销,解体厂留存数码照片档案,填写拆解台账,可利用零件标明汽车报废回收字样后可以销售。
5、经过4中说到的两种情况后,解体厂整理档案资料后到地区分所办理注销手续,地区分所审核后出具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
6、解体厂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 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手续。